黄石市公安局 黄石市民政局
关于联合做好全市清理整顿门牌工作的
紧急通知
黄公安文[2010]22号
大冶市、阳新县公安局、民政局,城区各公安分局、民政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公安局局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黄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两实全覆盖”基础信息核查采集录入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公安文〔2010〕13号)和黄石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做好我市房屋门牌号码编制、发证和门楼牌及街路牌设置工作的紧急通知》(黄民发〔2010〕15号)要求,全市必须在4月20日前完成门牌规范地址编码工作。为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各级公安和民政部门要按要求成立“两实全覆盖”工作机构和专班,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各地要在3月30日前分别将《黄石市公安局门牌清理整顿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登记表》(附件1)和《黄石市地名设标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登记表》(附件2)逐级上报到黄石市公安局和黄石市民政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市政府的分工,我市地名的命名、房屋门牌号码编制、发证和门楼牌、街路牌设置安装工作由民政部门统一负责;公安部门负责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规范门牌号码登记或更改户籍住址。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人口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将门牌号码编码及门牌设置情况资料提供给同级公安部门,并协同做好门牌号码核查完善工作。
三、知晓工作流程。全市清理整顿门牌工作流程大致如下:
(一)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两实全覆盖”专班与同级民政局联系,协商工作,交换各自的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二)各公安派出所工作专班与各街道(乡镇)民政办公室(科)联系,协商工作,交换各自的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各民政办公室(科)将各村(社区)门牌编码详细资料提供一份给派出所备查,并履行好签字手续。
(三)各公安派出所工作专班将资料整理下发到各社区(责任区)民警。
(四)各社区(责任区)民警与各社区(村)负责门牌工作的干部、流动人口协管员一道对户籍登记住址全称、民政部门原编制门牌号码全称、实地安装门牌号码全称进行核对,由社区(村)负责民政工作的干部和社区(责任区)民警共同填写《黄石市门牌清理整顿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并分别签字以示负责。再由负责门牌工作的社区(村)民政干部将《黄石市门牌清理整顿情况登记表》上报街道(乡镇)民政办公室(科)负责人审核确定规范的门牌号码全称,签章后返回给社区(责任区)民警。
(五)各社区(责任区)民警要及时将填写完整的《黄石市门牌清理整顿情况登记表》交派出所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审核后,将《黄石市门牌清理整顿情况登记表》交由户籍民警按表内“清理后确定的规范门牌号码全称”在“黄石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按权限登记或更改户籍住址信息,同时将该登记表复印一份提供给街道(乡镇)民政办公室(科)存查。登记或更改的户籍住址信息,要确保与民政部门清理规范的门牌号码达到完全一致。《居民户口簿》中住址一栏,户籍内勤可根据居民本人意愿手工更改,盖“户籍专用章”确认;也可应居民要求重新更换《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按国家规定收取。
(六)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在与同级民政部门配合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市局“两实全覆盖”办公室协调解决。
(七)这次清理门牌工作的基层主体力量为全市各公安派出所社区(责任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以及街道(乡镇)民政办公室(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门牌号码编制及门牌设置安装工作的干部。
这次门牌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门牌清理整顿工作任务。
附件:1、《黄石市公安局门牌清理整顿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登记表》。
2、《黄石市地名设标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登记表》。
3、《黄石市门牌清理整顿情况登记表》。
黄石市公安局 黄石市民政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