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民政局
关于加快做好我市房屋门牌号码编制、发证和
门楼牌及街路牌设置工作的
紧急通知
黄民发〔2010〕15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场)民政办公室(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房屋门牌号码编制、发证和门楼牌、街路牌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建立设标工作专班。为推进我市房屋门牌号码编制、发证和门楼牌、街路牌设置工作,各级要尽快成立地名设标工作专班。黄石市民政局成立由局长刘凤山为组长、副局长褚兰新为副组长的黄石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全市地名设标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原已成立的领导小组如人员有变动要进行成员调整),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发展局)要建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辖区城乡房屋门牌号码编制、发证和门楼牌及街路牌设置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场)要成立由镇长(乡长、主任)为组长的工作专班(从公安派出所、规划、土地、房管、城管、计生、统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房屋门牌号码编制、发证和门楼牌及街路牌设置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明确2个以上专人负责本村、本社区的房屋门牌号码编制、发证和门牌设置工作。各地要在3月25日前将工作专班工作人员名单逐级上报到黄石市民政局(见附件一:《黄石市地名设标工作人员名单》)。
二、规范街路小区地名。对辖区内所有街路情况、居民区名称及设标情况进行普查,拟定无名的道路和无名小区地名命名方案,确保在4月1日前逐级申报至市(县、市)民政局命名(见附件二:《黄石市城乡街路及其设标情况统计表》;附件三:《×××(县市区)居民小区及其设标情况统计表》;附件四:《×××(县市区、乡镇)街路巷命名意见表》;附件五:《×××(县市区)居民小区命名意见表》)。
三、抓紧编制门牌号码。要本着科学化、系列化、层次化的原则,严格执行《黄石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规范》(黄民发[2003]93号),确保5月1日前完成城乡所有房屋门牌号码编制任务,做到门牌号码不重不漏,《门牌证》填写正确无误,门牌编码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完整规范(附件六:《门牌证》样式及编号样式;附件七:×××(县市区)街路门牌编码统计表)。
四、建立信息上报通报制度。为便于公安部门进行人口管理,今后新增、变动门牌号码的情况,由乡镇、街道民政办(科)门牌专管员每月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警通报一次,同时提供新增、变动门牌号码的情况资料。
五、按时完成地名标志设置任务。黄石城区路牌建设是今年市政府承诺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的十件实事之一。我们要解放思想,采取得力措施抓紧做好这项工作。要严格执行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确保设标工作质量。黄石城区要确保今年8月1日前完成街路牌、门楼牌设置任务。大冶市、阳新县要确保10月1日前完成城乡所有街路牌、村牌和门楼牌设置任务。
各级民政部门务必将房屋门牌号码编制、发证和门楼牌、街路牌设置工作作为紧迫的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附件:
1、黄石市地名设标工作人员名单
2、黄石市城乡街路及其设标情况统计表
3、×××(县市区)居民小区及其设标情况统计表
4、×××(县市区、乡镇)街路巷命名意见表
5、×××(县市区)居民小区命名意见表
6、黄石市门牌证及编号样式
7、×××(县市区)街路门牌编码统计表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